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要求,省政府“互聯網+督查”平臺從即日起面向社會征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線索。一是在沒有法定依據和合法合規手續情況下向市場主體亂收費行為;二是對市場主體開展亂檢查、亂罰款行為;三是以各種名義對市場主體進行亂攤派的行為;四是其他影響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行為。
省政府督查室將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匯總整理,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核查處理。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帶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問題線索,將直接派員進行核查。
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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