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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河口市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梅政辦函〔2023〕11號

發布時間:2023-05-22 10:53: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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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駐梅各單位:

《梅河口市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梅河口市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吉建聯發〔2021〕51號)文件要求,充分發揮主觀主觀能動性,補齊短板、加強建設,嚴格高效推動反饋問題整改,進一步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黨建引領,堅持共建共治共享,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管理,綠色發展。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堅持源頭減量,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黨政推動,全民參與。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體制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和督促引導,廣泛開展多種活動,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示范引領,持續推進。轉化推廣先行先試成果,發揮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工作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技術研發,提高末端分類處理能力,促進源頭分類投放,持之以恒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四)制度保障,長效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和制度標準,建立市、街道、社區三級聯動的工作體系,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系統。

(五)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系統。

三、主要目標

力爭2025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體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類習慣;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科學管理。

1.確定分類類別。城市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可以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集中供餐的單位應增加廚余垃圾分類,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城市道路、公園景區、文化(公共)體育、車站、商業娛樂、生產經營等公共場所,可以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各單位、住宅小區、商業和辦公場所可根據區域內再生資源體系發展程度,對可回收物等垃圾統一細化分類。(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融媒體中心、市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明確責任主體。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主體。生活垃圾分類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要劃定責任區域,并公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單位。其中,住宅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服務人員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由本單位負責;公園景區、文化(公共)體育、車站、商業娛樂、生產經營等公共場所,由管理單位或實際經營者負責;城市道路、廣場等市政附屬設施由清掃保潔單位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和不能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落實管理責任人。(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融媒體中心、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源頭減量。開展快遞行業產品包裝回收處置試點工作,采取押金返還、以舊換新等措施,倡導商品包裝物減量,避免商品過度包裝;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利用;推行旅游、住宿行業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試點工作;限制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加速推動無紙化辦公;推行“凈菜半凈菜進城”,倡導“光盤行動”。(市發改局、市委宣傳部、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融媒體中心、市供銷社、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分類處理產品資源化利用。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占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強化產品制造企業與銷售企業的產品及包裝物回收再利用責任,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轉型升級,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廢舊物品交投網點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和集散地,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廢舊家電、廢舊塑料、飲料紙、快遞包裝和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住宅小區每3000戶至少配置1個可回收物回收點;每個街道建設1個以上可回收物分揀中轉站;公共場所增設資源回收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城源集團、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

1.分類投放。結合實際,設置統一規范、標識清晰、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裝置。住宅小區、單位、公共場所等要公開公示轄區內各類垃圾細分目錄、投放頻次、投放地點、投放時間,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臺賬。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一格三長四員”(一格:社區網格;三長:網格長、樓棟長、單元長;四員:垃圾分類宣傳員、指導員、分揀員、監督員)作用,加強對市民日常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和指導。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各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2.分類收集。按分類標準合理投放分類垃圾桶,保持容器干凈整潔。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與上門收集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生活垃圾不落地”。因地制宜對現有收集站實施“桶改房”和收集計量化改造,實現對分類垃圾的暫存、稱重、減量等功能,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按照便利、安全的原則,獨立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和臨時貯存場所,并建立健全統計管理制度。廚余垃圾采取單獨收集方式,實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開,鼓勵使用智能收集設備,增強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房產服務中心、市城管執法局、市城源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分類運輸。

(1)有害垃圾:按照交通運輸部門要求,確定有資質的運輸企業,設置專用車輛,專門從事城區有害垃圾運輸工作,對城區有害垃圾進行統一運輸。

(2)可回收物:按照商務部門要求,由廢舊品回收站、回收公司負責統一運輸。

(3)廚余垃圾:由指定部門、企業使用專用車輛統一收集、運輸,運送至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進行無害化處理。

(4)其他垃圾:由指定部門、企業運送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理。

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各類生活垃圾轉運系統,按照區域內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分類運輸站點、頻次、時間和線路,加強老舊轉運站升級改造和新建,配齊噴涂統一規范標識、密封性好的分類運輸車輛,實現分類直運、封閉轉運,杜絕裝車運輸過程中的“拋灑滴漏”和避免二次污染,做到日產日清。集中暫存后的有害垃圾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收運和處理。廚余垃圾由專用車輛統一收集、運輸,形成密閉高效的廚余垃圾運輸系統。優化可回收物收運系統,鼓勵企業加快“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模式創新,促進線上交投、線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城源集團、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分類處理。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相匹配的分類處理系統。加快推進梅河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改建項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優化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運行和管理工作,加強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中的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全過程污染控制,確保安全處置。(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城源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努力推動習慣養成。

1.強化示范引領。推動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范,逐步擴大到其他團體組織、經營場所和相關企業,形成黨政機關帶頭示范、全社會普遍參與的良好局面。選擇不同類型的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試點,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社區、示范街道和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建設,逐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覆蓋范圍和水平。鼓勵探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互聯網、移動端APP等技術手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產業發展。(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融媒體中心、市供銷社、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引導群眾普遍參與。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加強基層治理的重要載體,強化黨建引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發揮社區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統籌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力量,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普及分類知識,充分聽取居民意見,將居民分類意識轉化為自覺行動。試點探索生活垃圾分類賬戶積分制度,有效引導和促進居民科學分類。積極倡導集約、節約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引導群眾自覺參與到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培養生活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夯實學校教育基礎。以青少年為重點,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學校教育內容,依托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臺,開展垃圾分類知識普及和社會實踐活動,帶動和促進全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學校、社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青年志愿服務隊。(團市委、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婦聯、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營造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以開展組織活動的方式,通過工會、共青團、婦聯及志愿者組織,深入機關、學校、企業、社區,廣泛宣傳發動,積極組織開展志愿服務,倡導文明生活方式。定期開展主題宣傳活動,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簡報,采取入戶宣傳、媒體報道等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鼓勵產品生產、實體銷售、快遞、外賣和資源回收等企業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主動開展社會服務。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及社會組織作用,建設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加強行業培訓。(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婦聯、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城管執法局、市房產服務中心、市供銷社、各街道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按照市級負總責,各單位抓落實的原則。市政府成立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把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組織機構和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制定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建立健全市、街道、社區黨組織三級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系,明確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清單,層層抓好落實。

(二)推進協同聯動。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基層治理的重要工作,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使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到基層、深入群眾,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體系。

(三)推動法治化和規范化管理。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研究制定《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研究建立垃圾分類違法行為聯合懲戒的“硬約束”機制。按照生產者付費原則,建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探索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

(四)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各單位要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套建設經費、宣傳教育經費等納入年度預算,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建立市級財政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資金,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的獎補支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單位的獎勵鼓勵。創新模式,引導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生活垃圾分類的收集、運輸、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套建設等,不得挪作他用。

(五)提升科技支撐能力。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推進生活垃圾治理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開發示范應用,重點解決小型焚燒處理、焚燒飛灰處置、滲濾液處理、廚余垃圾處理等問題,強化信息化技術在垃圾分類全程體系的科技支撐,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

(六)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監管、第三方專業評價、社會全面監督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提高行業監管水平。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社會監督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民意反映監督平臺,開通投訴電話熱線,適時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加強群眾監督。定期報送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落實情況、目標完成情況。將垃圾分類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的通報批評,對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市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協調力度,強化督促檢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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